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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楼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已拨付资金的公示

来源: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5-12-11 15:54:02

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促进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商建〔2023〕263号)及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晋商建〔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本次项目采用先建后补形式,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有效投资额50%,有效投资额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实际补助比例和金额由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按项目完成情况和具体投资总额确定,且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目前,我县已组织相关部门会同第三方机构完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拟对项目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具体如下:

1.石楼县县域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拟拨付奖补资金300万元,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49.49%。资金分两笔拨付:第一笔210万元已于2024年10月29日拨付,第二笔75万元于2024年12月23日拨付。

2.石楼县乡镇商贸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拟拨付奖补资金78万元,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48.49%。资金分两笔拨付:第一笔54.6万元已于2024年10月29日拨付,第二笔19.5万元于2024年12月23日拨付。

奖补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两批拨付,首笔拨付比例均为支持金额的70%,第二笔拨付比例均为25%,累计拨付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为期一年,期满后无争议将予以拨付。

现对上述项目奖补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办公室反映,并提供有效证据及联系方式,匿名或无实质内容异议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358-5722040

附件:石楼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已拨付资金清单.docx


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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