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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申报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来源: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更新时间:2025-06-23 08:57:59

各相关单位

更好的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家庭农场,以及职教中心、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职业培训学校等。 

二、申报资格

1.培育机构成立三年以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6.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7.具备培育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8.具备或能聘用一批较为稳定的培育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9.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育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10.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11.承担实施历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需完成当年县级初评达到85分以上。

12.对省市两级抽查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机构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6.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7.申报单位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承诺书,承诺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具备上述条件并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统一A4格式胶装成册,于626日前报回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 系 人:贾爱文

联系电话:5729949

附件:2025年石楼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审核表.docx


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

2025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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