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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石楼北项目经理部(金10#)拟临时用地的公示

来源: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5-06-05 16:36:01

根据《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文件要求,现将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石楼北项目经理部(金10#)拟临时用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临时用地单位: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石楼北项目经理部

2.拟使用临时用地村委:曹家垣许家山村

3.拟使用临时用地用途: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石楼北项目经理部(金10#)

4.拟使用土地面积:1.3329公顷

5.公示期限:202565-2025611

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权利人,对拟定土地如有异议,请于2025611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8-5732345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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