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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楼县委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2-17 11:11 来源:石楼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共石楼县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1年,石楼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石楼县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五新石楼”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率先垂范,强化示范引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了学法计划,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深刻认识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石楼建设的生动实践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党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教学内容,培训了3次,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石楼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学习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坚持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用心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建设石楼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石楼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制定出台了《石楼县贯彻〈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对石楼县5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印发了《中共石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安排部署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各单位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

   (三)亲自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政府负责人亲自审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等重要事项,对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研究解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了石楼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

   (加强法治监督,强化责任落实为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石楼县把述法工作的考核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将县委书记、县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确保了依法治县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成效。

二、主动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质量质效

   ()加大地方性法规的执行力度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自觉性。石楼县人大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察,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格局。

2.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良好氛围。石楼县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地方性法规列入“八五”普法的内容,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 5”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对《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利用新媒体大力普法,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认知度和普及面。

3.发挥主体作用,落实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工作职责。石楼县各执法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如县交警大队积极落实《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的流量进行了调查统计,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进行了调查,对电动自行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性的纠正和警告,对乱停乱放的进行托运清理,同时,约谈了青橘公司和美团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4.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监督力度。围绕法治石楼建设考核评价以及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包括执法主体队伍情况、重大行政行为备案、案卷评查等日常监督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五大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等专项监督,对地方性法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执法检查调研,开展了关于贯彻《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的调研,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食品卫生、环境污染防治的检察建议,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紧盯第三方考核10项指标,制定了《石楼县优化营商环境“1+10”对标一流总体方案》,成立10个工作专班,建立半月一研判的工作调度机制,切实做到了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14项重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统一服务,企业承诺后直接办结。实施企业开办“1110”改革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004市场活跃度显著增强。

2.石楼县落实了“五免一补”,并全部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兑现。全面推进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服务外包,启动了“一窗受理”和“帮办全代办”,实现了政务大厅20余项常办审批事项无差别受理;依托乡镇社区,首批建立了4个“就近办”网点,配备了政务服务自助办事设备,将10余项简单易办的常办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社区办理,着力打造15分钟就近办事圈。

3.坚持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信用分级、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建设与运用,实现抽查检查与信用、风险及问题对象有效匹配,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五大执法领域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相应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有序地行使。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今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3件,经过对其制定主体权限、制定程序、草案内容逐一审查,提出意见建议16条,同时进行了备案,切实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党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全部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积极落实清理和申领执法证工作,开展了2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将《民法典》列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符合条件并考试通过共65人。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2020年4月29日以来发放的执法证进行了清理,因调离共清理36人,对调离人员进行了换证共28人同时,组织了执法证换发工作共29人,两次换发共57人。此外,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全县38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6次“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做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三项制度”作用发挥聚焦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内容聚焦信息化运用,强化“三项制度”手段支撑聚焦规范化,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聚焦关键环节,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落到实处聚焦督促指导,确保“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2次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行政执法检查,通过自评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补齐缺项,优化强项,注重实效,有力督促和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3.改革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出台了《石楼县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对行政复议的职责、人员、场所、经费都进行了安排落实,行政复议改革于11月30日改革完成。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强化对不当和违法行政行为的督办、纠错,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机制,完成以县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1件,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进一步推动全县各机关严格执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对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合法规范。今年,对市监局、农业农村局进行了2次行政执法检查,提出建议12条,都进行了整改。

   (五)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聚焦法治宣传,着力增强全民守法观念。根据不同区域、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了2021年度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石楼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注重发挥部门、行业优势,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深入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各种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千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2.聚焦法治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县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评选范围、条件、任务、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全县命名14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3.聚焦法治监督,认真做好市委依法治市督察工作11月17日,吕梁市委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督察组在石楼县督察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听取了石楼县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督察组与主要领导进行了个别谈话、查阅了石楼县全面依法治县相关资料122本,实地查访了检察院、法院、农业农村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执法单位,观摩了罗村镇、罗村镇沙窑村、石楼小镇、五大执法领域等地,全面了解了石楼县依法治县、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情况。督察组一行肯定了石楼县依法治县的工作成绩,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石楼县根据意见反馈,进一步贯彻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全科网格建设。全县共划分普通网格191个,专属网格36个,共配备网格长227人,实现了一格一员,建立了“县综治中心—管委会(乡镇)—社区(农村)—总网格长—网格长—网格员”六级联动机制,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工作团队按照“136”原则配置,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科网格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石楼县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网格长职责任务清单,开展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县乡两级综治中心按照“三大系统”、“六大功能室”要求,全部进行提档升级改造,运转快捷高效。

2.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了“调解七进、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广泛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进网格”“进物业”“进连锁企业”“进综超市场”“进法庭”“进派出所”“进信访大厅”,集中力量化解了家庭财产分割纠纷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服务合同纠纷案、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75件。同时,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成立了石楼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以来,共受理委托移送调解49件。在县信访办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选派2名律师入驻,实现了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县信访调解室共办理调解案件46件。

三、全面梳理,坚持对标对表,切实提高法治政府问题导向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还不强、法治能力有所欠缺,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不足,执法水平还不够高;二是法治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各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提升,合法性审核力量相对较弱;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有的部门未对公示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作出行政决定后未按法定要求公示结果信息,有的部门法制审核力量配备没有达到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四是行政复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还存有弱项,复议办案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补齐短板,全面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水平

2022年,石楼县将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示范县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推动各单位形成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聚焦法治精神,强化依法治理意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软指标向硬指标转变的刚性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单位法治建设具体责任,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抓紧抓好。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二)聚焦依法治理,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三)聚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和依法行政案例指导力度。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聚焦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和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和法定化,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同时,着力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共石楼县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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