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中医医院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2、开展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脑超、康复科、理疗科、针灸科、中药房、西药房、医保科等科室,总体功能服务于全县人民的治疗、康复及公共卫生指导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石楼县中医医院位于灵泉镇王村前坪,现有门诊楼一座,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石楼县中医医院成立于2013年9月,是全县唯一一所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公立综合医院,占地面积12.87亩,建筑面积4826.38㎡,现有病床100张,开设有中医、内、外、妇、儿、康复科、老中医门诊、医技、行政后勤等科室。具有较完善的医疗学术梯队和良好的学术钻研氛围。主要医疗设备有200mA数字DR拍片机、彩超、全自动心电图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螺旋CT、体外碎石仪等。现有职工102人,编制人数37人,临时人员65人。
我单位下设办公室、护理站、医务室、财务室、检验科、妇科门诊、收费室、中药房、西药房、公卫科、医保科、康复训练科、推拿科、急诊科、信息科、B超室、放射科等。
2、我单位无基层预算。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中医医院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 46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0万元。
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支出预算46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县中医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相比减少119.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119.446万元;项目支出较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主要减少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包含以前年度门诊楼修建欠款,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相比无变化 。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楼县中医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0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7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楼县中医医院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石楼县中医医院车辆实有数2辆(救护车)。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4856.36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通用设备201件,原值142.1869万元,专用设备300件,原值1266.1458万元,家具用具606件,原值55.6902万元,无形资产7个,原值90.0200万元。
七、其他说明: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