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根据《预算法》有关要求和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石财预[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测绘行政管理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等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1.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负责全县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4.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
5.负责全县地籍变更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登记发证及地籍测绘等工作。
6.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和土地储备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
7.承担各类用地的规划、审查、报批的工作。
8.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的初步审核,负责全县非煤企业的办证延续工作及煤矿的日常管理工作。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和使用好国家拨给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
10.管理县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11. 管理和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县财政拨给的各项工作经费。
12、承担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局属正科级行政机关。在职公务员3人、全额事业人员51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3人,其他经费补助人员1人,共67人。机关内设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交易中心、规划测绘股、矿管股、地质灾害股、信息股、地籍股、耕保股、档案股、土地利用股、财务股、4个自然资源中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8个职能股室。
二、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本单位汇总预算。
三、 部门收支预算及增减情况
2021年度县财政共安排我局收入预算10835651元,支出预算10835651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度我局收入预算为10835651元,比上年增加了101%,增加原因为2021年有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为10835651元。其中基本支出4618500元、项目支出6217151元。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2.9%,增加原因为2021年人员工资晋级及部分人员岗位工资变动。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78.24%,增加原因为2021年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0000元。
1、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出国0元。
2、公务用车支出预算50000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0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主要用于:本局公务车辆油费、交通过路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及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于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所以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0835651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720772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8351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28元。(4)资本性支出6263651元。具体为;基本工资1902156元,津贴补贴1050300元,奖金107944元,绩效工资638772元,其他工作福利支出21600元,办公费149500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5000元,电费3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70000元,维修费14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劳务费1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元,工会经费15300元,福利费6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其他交通费1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元,生活补助16128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6500元,基础设施建设6217151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预计政府采购30570720元,货物类61500元(其中:空气净化器3台10500元,A4纸68包15000元,台式电脑2台10000元、笔记本电脑7000元、打印机2台4000元、多功能一体机15000元)服务类30570720元(其中为石楼县国土空间规划8450000元、石楼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500000元、黄河1号旅游公路石楼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预审1603000元、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500000元、基本农田态改补划工作1350000元、农村乱占耕地摸排172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项目800000元、“农房一体化”确权登记发证10070000元、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595000元、“一窗受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1950000元、2020年度卫片执法工作2200000元、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800000元)。
六、国有资产情况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本年度年初资产合计10881237.3元。其中:房屋及房屋构筑物2172平方米,价值7445300元,;通用设备1716964.2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199800元);专用设备171431元;家具及家具用具1547542.1元。
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