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有关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测绘行政管理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1.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负责全县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4.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
5.负责全县地籍变更工作。组织地籍调查、土地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登记发证及地籍测绘等工作。
6.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交易和土地储备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
7.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的前期工作。
8.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全县非煤企业的办证延续工作及煤矿的日常管理工作。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和使用好国家拨给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
10.管理县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11. 承担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局内设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交易中心、测绘股、矿管股、地质灾害股、信息股、地籍股、耕保股、档案股、土地利用股、财务股、4个国土资源中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8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收支决算及增减情况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一)收入情况。自然资源局 2019 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56817036.86 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958235元, 比2018年12168892元增加了1189%。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了增减挂项目收入、兰家沟渠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及高标准农田资金。
(二)支出情况。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5047036.86 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58235元,比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5051832 元增加了199%。主要原因:增减挂项目支出2201万元、地质灾害项目及土地整理项目、开发项目尾款支出。
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0731212.54 元,其中:行政运行4072076.54元,一般行政事务支出349636元,国土整治997100元,地质灾害防治6871249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312400元。比2018年15051832元减少29%。主要原因:本年度国土调查无支出,业务服务费减少。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7163155.86元,比2018年3980817元 增加80%,主要原因:1、单位合并职能增加经费加大;2、精准扶贫投入大;3、专项业务经费开支大。项目支出37883881元。比2018年11071015元 增加242%,主要原因:增减挂项目支出2201万元,地质灾害项目及土地整理项目、开发项目尾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958235元,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2019 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494元,比2018年支出数299948元,增加696%。主要原因:2019年和2018年核算标准不同,造成增加幅度很大。
我局 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 经费决算数7233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233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 比上年723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减少了17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340749元,其中:货物类53769元,服务类287000元,主要为纸张、办公家具、电脑、空调及业务股室技术服务费。2018 年政府采购总额1884213.2元,减少了82%,减少原因货物购置费减少、服务费采购少。
六、国有资产情况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本年度年末国有资产合计10810699.3元,累计折旧3640957.67元,净值7169741.63元。其中:房屋2172平方米,价值7445255.1元,;车辆1辆,通用设备1693737.2元,专用设备144840元,家具及家具用具1521462元。2018年为10700259.3元,本年增加原因为新增办公设备购置。
本年度我局共有重点项目1个。1、兰家沟渠地质灾害项目,项目总投资23000000元,这项工作的完成将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了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附:2018年决算公开表(表1一-表9)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