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决算公开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级行政一级预算单位。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招标办、建设工程施工股、建设工程安全站、路灯所、工会、村镇站、市政股、建设工作质量监督站、广场管理站、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档案室、信访工作室、法制股、保障股等股室;下属单位5个(房产管理委员会、自来水公司、城区综合执法大队、园林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石楼县住建局为行政单位,属正科级别,内含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7人,其中公务员10人。(领导职务8人,非领导2人),事业人员51人,其他人员16人。
二、预算汇总情况
本单位预算即为汇总预算。
三、2019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总体收入支出决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收入210630126.01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151630126.01元,政府性基金59000000元,2018年调整后年初累计结余7688460元,2019年总支出173725684.33元,2019年底资金结余44592901.68元。2019年财政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了286%,主要是中央、省、市、县对供热、供气等民生工程投入加大和污水厂的建设及运行。2019年支出同比2018年增加了205%,主要是供热、供气、既有节能项目和污水厂的建设等。2019年终结余同比上年减少的38%。主要结余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污水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化说明
1、机关基本支出运行经费情况。工资福利支出5780706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商品服务支出29554132元比上年有较大增长,主要是县直各单位取暖费和供暖补贴。
2、“三公”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用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去年无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210630126.01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151630126.01元,政府性基金59000000元,2018年调整后年初累计结余7688460元,2019年总支出173725684.33元,2019年底资金结余44592901.68元。2019年财政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了286%,主要是中央、省、市、县对供热、供气等民生工程投入加大和污水厂的建设及运行。2019年支出同比2018年增加了205%,主要是供热、供气、既有节能项目和污水厂的建设等。2019年终结余同比上年减少的38%。主要结余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污水项目。
2、“三公”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用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去年无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采购情况。2019年进行采购,主要是办公用具,春节亮化、污水厂设备等共1197596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全局固定资产11592849.32元,新增资产1197596元。其中房屋1800平米2100227.98元,其他资产9492621.34元,主要为历年市政专用设备及设施和单位办公设备等。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主要绩效考核项目主要是(1)节能环保方面对供暖供气和污水项目总投资7400多万,解决了全县大面积的供暖供气问题和环境治理;(2)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近1700多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保障。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本单位预算无专业性较强名词,只有普通专业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2(类)01(款)01(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表:
1.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9年收入决算表;
3. 2019年支出决算表;
4.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2019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