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招标办、建设工程施工股、建设工程安全站、路灯所、工会、村镇站、市政股、建设工作质量监督站、广场管理站、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档案室、信访工作室、法制股、保障股等股室;下属单位5个(房产管理委员会、自来水公司、城区综合执法大队、园林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石楼县住建局为行政单位,属正科级别,内含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7人,其中公务员10人。(领导职务8人,非领导2人),事业人员51人,其他人员16人。
二、预算汇总情况
本单位预算即为汇总预算。
三、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增减情况说明
住建局 2019 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171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9.35万元。 比2018年3824.46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2019年的市政建设项目.及供暖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均未纳入预算。
(二)预算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住建局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719.35万元。
1、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 1719.35 万元,比2018年3824.46万元 ,减少123%。
2、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45.52万元,比2018年660.57万元 减少2%,主要原因:经费压缩,部分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
3、项目支出 1074.13万元。比2018年1710.22万元 减少37%,主要原因:市政建设项目.及供暖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均未纳入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1、2019年商品服务预算支出 2589700元,2018年商品服务预算支出 402200元,比2018年增加2187500元,增加543.88%,主要增加原因为供暖项目支出。2019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4582500元,2018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4209955元,比2018年增加372545元,增加8.85%,增加原因调资。2019年资本性预算支出6521300元,2018年资本性预算支出11082200元,降低4560900元,降低41.15%,降低原因项目减少。2019年对企业补助预算支出3500000元,2018年对企业补助预算支出6020000元,降低2520000元,降低41.86%,降低原因项目减少。
2、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无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7193500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 2589700元,工资福利支出4582500元,资本性支出6521300元,对企业补助350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0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无增减变化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住建局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五、 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2万元,主要为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更新。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全局固定资产10395253.32元,其中房屋1800平米2100227.98元,其他资产8295025.34元,主要为历年市政专用设备及设施和单位办公设备等。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取消燃煤锅炉项目和垃圾处理项目的全面启动,将为我改善我县的人民生活环境,减少污染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2、危房鉴定方面,我局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县的危房项目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全县人民的住房安全。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本单位预算无专业性较强名词,只有普通专业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表:
1.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