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指示以及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全县重要信息和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组织安排县委、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的各项公务活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受理向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报告,负责或参与有关重要接待、考察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综合全县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起草、修改文稿,负责县委、县政府日常文、电、函的审核、制发和处理。
(五)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处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办理人民群众通过省委、市委、县委社情民意通道和县长信箱反映我县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
(七)协调党政部门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审核党政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请求县委、县政府解决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收集、报送、反馈全县重大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九)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县委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国家安全、机要保密和密码工作。
(十二)统一启用县委县政府所属各部、委、局、办、中心的印章。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我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依法管理全县档案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有关金融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治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负责协调保障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办理办公室事务性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执行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办公室法治建设、综治工作及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学习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办公室规章制度的起草、汇编和检查落实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机关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计划。受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向县委、县政府的请假与报备工作。承办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档案管理。负责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和县直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协调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和有关改革方案、措施,承担县综改办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家安全、机要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国家安全和机要保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宏观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治超工作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全县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受理各乡镇各部门上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突发和有关重要情况,并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紧急突发事件信息。负责节假日、双休日期间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接收、送阅和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有关通知指示的转发、落实办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党政部门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工作情况的文字综合。负责起草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工作报告,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县委经济工作会、县委党务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负责起草县委关于重大问题向上级的请示和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文稿。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电、函的起草、校核、编号、报签、制发、归档。负责对全县各级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全县有关情况,起草县委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工作,起草会议纪要。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向县委、县委办公室报送的各种文件、材料报告的拟办、呈批、分送、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县委主要领导各类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负责县委办公室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报告和大事记等的收集报送工作。做好县委主要领导工作和新闻资料的收集保存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起草县人代会工作报告,其它重大会议的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负责起草县政府关于重大问题向上级的请示和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文稿。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公文审修或起草工作;办理请示、报告、编写政府大事记;负责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印发。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向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的各种文件、材料报告的拟办、呈批、分送、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各类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报告和大事记等的收集报送工作。做好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和新闻资料的收集保存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重要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服务组织。安排常委、副县长和四大班子领导集体参加的各项公务活动,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安排来我县视察调研的中央、省、市和兄弟县党政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公务活动中的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县委经济工作会、县党务工作会、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以及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资料收集。承办我县组织参加中央、省、市及其他视频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预决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向被督查单位提出促进工作的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省委、市委、县委领导的有关批示和交办事项,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工作,反馈中央、省委、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我县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参与上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整改情况报告的草拟。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复核。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考察调研指示的回访督办。负责“13710”督办平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关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核、编制、发放机关职工工资。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负责机关日常业务的核算工作,规范财务审批手续,确保报销票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按期报账、账目清晰。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做好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调整预算收入总计825.84万元,其中:本年调整预算收入825.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3.38万元,增长24.66%,主要原因是2013101行政运行较年初预算增长4.4%,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年初预算增长50.32%,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增长100%;本年单位调整预算支出总计825.84万元,其中:本年调整预算安排825.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3.38万元,增长24.66%,主要原因是2013101行政运行较年初预算增长4.4%,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年初预算增长50.32%,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增长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收入825.8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84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收入662.46万元增长了24.66%,增长的主要原因:2013101行政运行较年初预算增长4.4%,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年初预算增长50.32%,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增长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支出调整预算82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31万元,占47.02%;项目支出437.53万元,占52.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收支总调整预算82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5.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825.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当年支出82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63.38万元,增长24.66%。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当年支出82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06万元,占88.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占4.62%;卫生健康支出20.88万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占3.96%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8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7.7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30.59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电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2024年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调整预算15.4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减少4.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万
元,降低2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调整预算30.5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降低6.28万元,减少17.03%,原因是本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减少,造成了机关运行经费的减少。
2024年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总额24.61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年初预算16.1万元增加了8.5万元,增长52.8%,增长原因:今年用于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采购。
2024年编报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资437.53万。
(单位整体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2)
2024年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5个,共计金额437.53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金额215.2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金额222.27万元。公开项目绩效目标15个,涉及项目金额437.53万元,占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项目金额215.2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项目金额222.27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
截至2024年5月21日,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共有公务用车编制6辆,实有16辆,其中:领导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16辆。
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使用的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600平方米。
截至2024年5月21日,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占有使用价值5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办公室占有使用价值10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我单位无专项资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
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