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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委巡察办决算情况说明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0-08-31 17:18 来源:2019年县委巡察办决算情况说明 放大 正常 缩小

   2019年县委巡察办决算情况说明 

   

  一、石楼县委巡察办的主要任务及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对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七)指导县委巡察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九)负责巡察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巡察资料的统一保管; 

  (十)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石楼县委巡察办人员情况 

  石楼县委巡察办现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 

  、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单位决算为本级汇总。 

  四、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11415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095.58元,上年结余474064.4元。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072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2107元。比上年增加42052.98元,同比增加2%,原因是县际交叉巡察差旅费增加,加之扶贫下乡次数增加,所需资金有小幅度增加。 

  (二) 支出决算 

  2019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127518.09元,决算支出1986641.8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为1768994.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17647.51元。2018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474064.4元,决算支出1598042.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为1598042.6元,比上年增加170951.78元,同比增加10.7%,原因是县际交叉巡察差旅费增加,加之扶贫下乡次数增加,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其中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2019年人员工资894045.58元,2018年人员工资562857元。比上年增加331188.58元,同比增长58.8%,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2019年商品和服务(公用)979033.31元,2018年商品和服务(公用)1013177.6元。比上年减少34144.29元,同比减少3.4%,主要因为节约办公费支出,集中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 

   2019年资本性支出113563元,2018年资本性支出22008元。比上年增加91555元,同比增加4.16%,主要因本年修缮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家具及设备,增加了资本性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60611元、电费946元、邮电费2820元、差旅费719636元、维修维护费10303.6元、劳务费3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116.71元、其他交通费用6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40000,实际采购103258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共计10811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116.7元;公务接待费0元。办公室车辆1辆。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共计0元,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原因是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下乡次数增多,所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414345.59元,其中固定资产305586元,其中车辆价值179800元、其他固定资产125786元。 

  九、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 

  十、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LS

   

                                    

  

  2020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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