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楼县委巡察办的主要任务及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对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七)指导县委巡察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九)负责巡察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巡察资料的统一保管;
(十)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石楼县委巡察办人员情况
石楼县委巡察办现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
三、本单位无下级单位,本单位决算为本级汇总。
四、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072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2107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参考数据。
(二) 支出决算
2018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474064.4元,决算支出1598042.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为1598042.6元。其中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2018年人员工资562857元,商品和服务(公用)1013177.6元,资本性支出22008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参考数据。
(三)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102746.6元、电费1000元、物业管理费1100元、差旅费799860元、劳务费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149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75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50000元,实际采购20758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共计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办公室车辆编制为0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无
八、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23168元,其中固定资产23168元,均为通用设备。
九、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
十、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