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石楼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在石楼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
2、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议,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工作。
3、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4、负责研究指导全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5、受县委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团委下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宣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统战部、希望工程办公室。
代管事业单位:中国少年先锋队石楼县工作委员会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决算收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974674.74元,总支出2974674.74元(包括基本支出931620.14元,项目支出2043054.6元),上年总收入1548021.7元,总支出1548021.7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426653.04元,本年其他收入就业金及学生奖学金扶贫款增加,总支出同时增加;2017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756681.74元,属于基本支出。一般财政拨款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834196元减少77514.26元,本年其他收入加大,财政拨款减少。
2、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16603.74元,均为基本支出。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95108.7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495元。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已车改,无车辆运行费(包括车辆购置),无接待费,无出国出境费用,同时无接待批次,与出国人数。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本年预算55000元,实际采购45950元。
五、本级汇总决算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水电费、 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资产共计115528元,其中,办公设备及家具115528元。
八、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