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新农办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2、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
3、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新农办属全额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三、本级汇总决算
本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既是汇总决算。
四、部门决算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合计696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16年1969900元减少64.7%,主要原因:减少了“一村一品”项目和部分宜居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2、支出情况。2017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805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00元,项目支出1619936元,比2016年4555404元减少60.4%,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00元,比2016年157814元减少13.8%,原因主要是业务量减少,其中:办公费9148元,印刷费8837元,邮电费1476元,差旅费8934元,劳务费85850元,委托业务费9755元,其他交通费12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元,决算0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资产总计659660元,国有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不存在房屋土地等,所有固定资产价值为44296元,占总资产的7%。主要包括通用设备家具用具。
八、重点项目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费。
石楼县新农办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