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隶属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工作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农村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积极开展整体性人才 资源的预测、规划、开发、储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办理手续; 就业再就业服务、培训、劳务输出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批准设立征缴科、待遇科、财务科、办公室、档案室5个内设机构 。
2、我单位基层预算单位0个。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调整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2721.46万元,调整预算收入总数为15720.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98.92万元 , 增加23.57%,主要原因是增加民生配套项目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本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总计15720.38万元, 其中: 本年预算安排15720.38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 比上年增加3732.44万元,增加3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生配套及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本单位调整预算支出总计15720.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98.92万元 , 增加23.57%,主要原因是增加民生配套项目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二、收入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2721.46万元,调整预算收入总数为15720.3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20.38万元,占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 占0%;上年结转0万元, 占0%。
三、支出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支出预算127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47万元, 占3.52%; 项目支出12273.99万元, 占96.48%。调整预算支出为157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8725万元, 占3.04%; 项目支出15242.5075万元, 占96.96%。
四、财政拨款收支调整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年初总预算1272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2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其中:当年拨款收入12721.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2万元。
调整预算1572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2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其中:当年拨款收入15720.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8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18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调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一般公共年初预算12721.46万元,一般公共调整预算15720.38,比年初预算增加2998.92万元 , 增加23.57%。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一般公共年初预算当年支出1272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2万元。
调整预算当年支出15720.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8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18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447.4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422.0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津贴补贴等;
公用经费25.42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 办公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2024年度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77.872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463.2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津贴补贴等;
公用经费14.672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 办公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石楼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4年石楼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总额1.785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预算1.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2024年编报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5242.5075万元。
(部门整体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
2、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石楼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共计金额15242.5075万元。其中: 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 涉及金额0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金额15242.5075万元。公开项目绩效目标5个,涉及项目金额15242.5075万元,占部门 (单位) 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项目金额0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项目金额15242.507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
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情况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2024年民生保障服务中心项目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石楼县年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年度资金总额: | 15242.507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242.507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项目概况 | 2024年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通过保障中心业务、社保基金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支出 | 1项 | ||||
项目支出 | 1项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效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及时 | |||||
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额度 | 477.8725万元 | |||||
项目支出额度 | 15242.507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确保各项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 确保 | ||||
社会效益 | 工作效能提升程度 | 提升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时间 | 长期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8% |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共有公务用车编制0辆,实有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
2、房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无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占有使用价值5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石楼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占有使用价值100万元(原值) 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
十二、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二)其他
做到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好绩效目标等办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