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民政事业地方性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为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建立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县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上报工作;负责县乡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乡、镇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指导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批准档案室、工资股、调配股、职称股、劳动监察股、劳动仲裁院、办公室、低保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10个内设机构
一、部门调整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收入总计8160.03万元,调整预算收入总数为9787.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27.7万元,预算收入增加19.95%。本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总计8160.03万元, 其中: 本年预算安排8160.03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 比上年增加4742.66万元,增加138.7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度与民政局合并本年度新增上级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资金,故增长138.78%。。
二、收入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收入8160.03万元,调整预算收入为9787.7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7.73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整预算支出为978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8万元,占1.87%;项目支出9604.65万元,占9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调整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支年初总预算816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6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8160.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2万元等。
调整预算978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8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7187.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6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调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年初预算8160.03万元,一般公共调整预算9787.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27.7万元,预算收入增加19.95%。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年初预算当年支出816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2万元等。
调整预算当年支出9787.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6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83.3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7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津贴补贴等;
公用经费13.31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水费等。
2024年度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83.0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69.1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津贴补贴等;
公用经费13.92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0万元比2023年减少 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为我单位减少公务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7.66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18.87万元减少1.11万元,较上年减少5.89%。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总额263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73万元。
2024年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总额263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73万元。
1、整体绩效目标
2024年编报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资金9604.65万元。(部门整体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
2、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0个,共计金额9604.65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金额9604.65万元。公开项目绩效目标20个,涉及项目金额9604.65万元,占部门(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项目金额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项目金额9604.65元。
(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情况见附件)
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情况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2024年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项目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年度资金总额: | 9604.6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其中: 财政拨款 | 9604.6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项目概况 | 2024年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通过保障业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
螺蛳粉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其他运转类项目数 | 0个 | ||||
特定目标类项目数 | 20个 | ||||||
质量指标 |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及时 | |||||
成本指标 | 其他运转类项目资金额度 | 0万元 | |||||
特定目标类项资金额 | 9604.6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确保各项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 确保 | ||||
社会效益 | 工作效能提升程度 | 提升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时间 | 长期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8% |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1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
2、 房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928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占有使用价值5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占有使用价值10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十二、其他说明
(一)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二) 其他
做到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好绩效目标等办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