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看守所2024年部门预算调整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石楼县看守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根据吕梁市公安局吕公发【2018】45号关于全市部分公安监管场所进行暂停使用和整合的通知,于2018年6月2日石楼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全部羁押于柳林县看守所管理,现在主要工作是担负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异地羁押、罪犯投牢、日常监管业务和柳林县看守所相互联系,确保监管安全工作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内部机构构成
石楼县看守所为石楼县公安局直属机构,二级预算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接待大厅、监区四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石楼县看守所在职人员5人。
二、石楼县看守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709000元,调整预算收入总计7874923.43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874923.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575.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2357.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8725.23元;资本性支出4981265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石楼县看守所2024年“三公”经费1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4620000元。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