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石楼县红十字会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红十字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红十字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红十字会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石楼县红十字会职能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四)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红十字会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是5人,现实有人员3人,其中:科员2人;工人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石楼县红十字会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石楼县红十字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石楼县红十字会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红十字会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4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0万元。
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支出预算4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41.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7.72万元;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主要增加原因一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三是单位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没有增减。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预算政府基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需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 。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没有公车,不会产生公务用车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石楼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2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0.2万元减少1.9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成立爱心救员队。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楼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楼县红十字会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16万元。此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石楼县红十字会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0辆,车辆实有数0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36平方米,具体包括:副会长室、办公室。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占用国有资产7.032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77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量的67.87%,家具用具2.259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量的32.13%。
七、其他说明: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2. 红十字会2022年专项业务经费_20220923111650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