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县畜牧业机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生产工作;组织畜牧业生产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和普及工作。
3、负责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负责经常性的畜禽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和管理,组织优良种畜禽的引进、推广、示范和质量监督。
5、负责全县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饲料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草场保护、草皮建设及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和管理。
7、负责全县畜牧业项目审定、论证和申报,负责项目落实的监管工作。
8、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9、指导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编制16人,在职6人;设6个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动物卫生监督所、草管站、财务股、畜牧产业股、畜牧技术股。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报表
附: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调整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调整预算收入总计1345.48万元,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74.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71.13万元,增长390.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生猪保险补贴,贷款贴息,社会化服务等项目。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调整预算收入1345.4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调整预算拨款收入268.38万元,占19.94%;专款1077.1万元,占80.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调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调整支出预算134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8万元,占19.94%;;项目支出1077.1万元,占80.06%。
四、调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38万元,专款1077.1万元,占80.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268.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万元、农林水支出25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调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当年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45.48万元年初预算支出274.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71.13万元,增长390.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生猪保险补贴,贷款贴息,社会化服务等项目等。
(二)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当年支出134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2.97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250.65万元,占18.63%;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0.48%;生猪保险补贴,贷款贴息,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资金1077.1万元,占80.06%。
六、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一般公共调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6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业务费184.46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水费等。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调整预算
1.5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与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预算数相同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构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总额6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2024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部门调整预算资金134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8万元,项目支出1077.1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共有公务用车编
制4辆,实有4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
2、房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使用的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7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部门)占有使用价值50元
(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石楼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占有使用价值10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有使用价值100万元(原值)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十二、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二)其他
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做到专款专用,按进度支付、规范会计核算绩效目标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